政务:泽库公安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21日16时28分泽库县公安局王家派出所联合泽库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我辖区加油站进行全方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王家乡石油服务区加油站存在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人员,并为其办理假证,企图逃脱公安机关检查,随后王家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调查处理与处理】
经调查,自2021年12月底王家乡加油站招录保安员以来,王家乡加油站负责人明知所招录的保安员未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相关手续证件办理,仍让其从事加油站保安员工作,同时充当加油员,并为逃脱公安机关检查,3月6日在网络上为其办理了保安证。王家派出所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壹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本案中,王家乡加油站负责人明知道自己所招录的保安员未取得合法资质、未进行保安服务培训的情况下,仍招录其为王家乡加油站保安员,并让其从事加油站保安员及加油员工作,故公安机关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