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也是单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枢核心,发生火灾后还是灭火、救援的安全指挥中心。近年来,一些单位由于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保安员,操作人员玩忽职守或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为设置在手动状态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灾,教训十分深刻。因此,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可靠运行和有效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消防法规定: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监控中心,管理中心,灭火救援、疏散应急的指挥中心,《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安全值班保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流程。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然而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又不懂操作的问题并不少见。